达观动态

达观愿与业内同行分享 助力各企业在大数据浪潮来临之际一起破浪前行

2023-2025证券行业行政处罚复盘:法务审核如何前置规避同类风险

2023年至2025年,中国资本市场进入”强本强基、严监严管”的深化周期。证监会坚持 “惩防治” 并举、”行民刑” 协同的执法理念,执法力度持续加码,处罚数量与惩戒强度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数据显示,证监会全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从 2023 年的 539 份增长至 2025 年的 661 份,处罚责任主体从 1073 人 / 家次攀升至 1506 人 / 家次,市场禁入人数从103人增至142人,年均罚没金额稳定在150亿元以上量级。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这三年既是业务转型的关键期,也是合规风险的集中暴露期。从投行业务 “看门人” 职责失守,到经纪业务适当性管理缺位;从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交易类违法攀升,到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等执业失范,监管罚单覆盖了券商经营的全业务链条。更值得关注的是,”一案多罚”” 双罚制 ” 已成为执法常态,机构与个人责任同步追究,经济罚、资格罚、声誉罚多维度叠加,合规失守的代价显著上升。

在此背景下,传统的 “事后救火式” 法务合规模式已难以适配监管要求。如何将法务审核嵌入业务全流程,实现风险关口前移,从被动应对处罚转向主动规避风险,成为证券公司法务与合规条线必须回答的核心命题。本文基于2023-2025年证券行业行政处罚数据与典型案例,系统复盘风险特征,并提出法务审核前置的落地路径。

屏幕截图 2026-08-19 102617

一、2023-2025证券行业行政处罚全景复盘

1.总体执法态势:力度持续加码,结构呈现 “一降一升”

近三年资本市场执法呈现鲜明的阶段性特征。2023-2024年,监管重心集中在整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侵蚀市场根基的行为,查办了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等一批标志性案件,信息披露违法与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在 2024 年达到阶段性峰值。进入 2025 年,随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逐步落地,市场生态明显好转,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同比下降 19.68%,中介机构违法案件同比下降 18.95%,”治存量” 成效显现。

与此同时,伴随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交易类违法案件快速攀升。内幕交易案件从 2023 年的 194 起增至 2025 年的 218 起,2025 年首次超越信息披露违法成为第一大案件类型;操纵市场案件从 63 起增至 85 起,同比增长 19.72%,呈现出 “打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的演进格局。

对证券公司而言,处罚风险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全链条穿透监管,覆盖业务各环节,从立项、尽调、内核到持续督导,任一环节失守都可能触发追责;二是 “双罚” 乃至 “多罚” 成为常态,既处罚机构又处罚个人,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首当其冲;三是处罚趋向精细化与立体化,综合运用没收业务收入、倍数罚款、暂不受理相关业务、市场禁入等手段,惩戒力度与违法所得直接挂钩。

2.券商高频处罚领域分布

从业务条线看,投行业务与经纪业务始终是处罚重灾区,同时资产管理、投资顾问、场外衍生品等业务线的罚单也在逐年增多。

(1)投行业务:”看门人” 职责失守是核心诱因

投行业务处罚集中在保荐未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充分、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方面。2024 年 12 月,中金公司因在思尔芯科创板 IPO 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被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200 万元,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两名保荐代表人各被罚 150 万元。同年,东吴证券因在紫鑫药业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服务中,未对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进行审慎核查、未对发行对象认购能力充分核查,同样遭到行政处罚。

此类案件的共性在于: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对异常交易、关联关系、业务合理性缺乏职业怀疑;内核环节把关不严,法务审核停留在 “文件齐全性” 层面,未深入业务实质进行风险判断;持续督导期内 “一保了之”,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跟进核查不足。

(2)经纪业务:适当性管理与客户管控存在短板

经纪业务罚单主要集中在客户适当性管理不到位、融资融券业务违规、分支机构内控失效等方面。据统计,仅 2025 年前 11 个月,就有 60 家券商及分支机构收到 105 张罚单,其中经纪业务占比超过四成。典型违规情形包括:未按规定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向不合格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未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客户身份识别与反洗钱义务履行不到位等。

值得注意的是,分支机构合规管控薄弱是普遍痛点。部分券商总部制度健全但 “下不去”,营业部层面存在 “重业绩、轻合规” 倾向,法务审核难以触达一线业务人员,导致风险在末梢爆发。

3.从业人员违规:执业行为失范风险凸显

2025 年证监会查办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 51 起,涵盖违规炒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泄露内幕信息、违规兼职等多种情形。例如开源证券某从业人员控制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交易,虽最终亏损仍被处以 20 万元罚款。此类案件反映出部分券商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测与警示教育不足,信息隔离墙制度执行不到位,员工证券投资行为报备与核查流于形式。

4.交易类违法牵连:券商风控防线面临考验

在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案件中,券商虽非直接违法主体,但常因未履行客户异常交易监控义务、未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交易而被采取监管措施。随着 2025 年交易类案件数量首次跃居首位,券商的交易监测与反洗钱系统面临更高要求,传统的规则型监控已难以应对新型、隐蔽的交易违法模式。

二、风险根源拆解:为何事后合规总是“慢半拍”

复盘大量处罚案例可以发现,多数违规并非突发的 “黑天鹅”,而是长期累积的 “灰犀牛”。风险最终爆发,本质上反映了传统法务合规模式的三重滞后性。

1.介入时点滞后:业务先行,合规补位

在 “业务导向” 的经营逻辑下,法务合规部门常处于 “后端审核” 位置:业务部门谈好项目、做好方案后才提交法务审核,此时商务条款已基本确定,法务只能做 “边缘修改”,难以对核心交易结构、商业模式进行实质性风险把控。投行业务中,项目组为抢进度边尽调边申报,法务内核被迫 “压缩周期”;经纪业务中,新产品急于上线,风险揭示与适当性规则被简化处理。这种 “先上车后补票” 的模式,使得法务审核沦为形式,风险隐患从立项阶段就已埋下。

2.穿透深度不足:重形式合规,轻实质判断

部分券商法务审核停留在 “文件齐备性审查” 层面,核对材料是否齐全、签章是否完整、表述是否规范,但对业务背后的商业逻辑、交易实质、潜在法律风险缺乏深入判断。例如保荐业务中,仅核对合同文本的法律条款,不对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上下游关联关系的隐蔽性进行穿透核查;产品销售中,仅检查客户是否签署风险揭示书,不对销售过程的适当性、客户风险认知的真实性进行实质验证。监管执法恰恰强调 “穿透式监管、实质性判断”,形式合规与实质风险之间的落差,正是罚单产生的核心地带。

3.覆盖广度不够:总部集中,末梢失效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众多、业务分散,法务资源集中在总部,一线业务人员合规意识薄弱,形成 “上热中温下冷” 的传导断层。总部制定的制度流程在营业部层面打折扣,客户准入、产品推介、合同签署等高频环节缺乏实时合规校验。同时,随着财富管理、场外衍生品、跨境业务等新业务快速发展,法务团队对创新业务的理解跟不上业务迭代速度,出现 “监管规则已有、业务已在开展、法务还在学习” 的时间差。

 

三、法务审核前置的核心逻辑与实施框架

法务审核前置,不是简单地将审核环节提前,而是以风险为导向,对法务职能进行全流程、穿透式、嵌入式的重构,实现从 “事后纠错” 向 “事前防控、事中管控、事后复盘” 的全周期管理转变。

1.法务前置的三层内涵

(1)第一层:时点前置 —— 从 “后端把关” 到 “前端介入”

在业务立项、产品设计、客户接触的初始阶段,法务人员即参与可行性论证与风险评估,对商业模式、交易结构、合规边界进行前置判断,将法律风险嵌入业务方案设计环节,而非事后修补。

(2)第二层:深度前置 —— 从 “形式审查” 到 “实质穿透”

法务审核不仅关注文件表面合规,更深入业务实质,运用 “穿透式” 思维识别隐蔽风险。主体穿透识别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业务穿透判断交易真实性与商业合理性,数据穿透发现异常交易模式与行为特征。

(3)第三层:范围前置 —— 从 “总部管控” 到 “全员覆盖”

将合规要求下沉至业务一线,通过标准化工具、智能化系统、常态化培训,让每一位业务人员成为第一道风控防线,法务部门则从 “审核者” 转变为 “赋能者 + 监督者”。

2.法务前置的实施框架

构建法务审核前置体系,需围绕 “制度 – 流程 – 系统 – 人员” 四个维度系统推进。

(1)制度层面:建立 “合规先行” 的业务准入机制,明确新产品、新业务、新项目必须经过法务合规评估方可立项;将合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合规性专项考核占比不低于 15%,重大合规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2)流程层面:重塑业务全流程,将法务审核节点嵌入业务发起、尽调、内核、执行、存续期管理各环节,明确各节点审核标准、权责边界与时限要求,形成 “业务发起 — 法务评估 — 方案优化 — 落地执行 — 持续监控” 的闭环。

(3)系统层面: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合规管控线上化、自动化。将合规规则内嵌至业务系统,客户准入、产品销售、合同签署等环节实现系统自动校验;建设智能监测平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工交易行为、客户异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

(4)人员层面:推行 “业务 + 法务” 双轮驱动模式,在重点业务部门派驻合规专员,建立法务人员与业务人员常态化沟通机制;分层分类开展合规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

四、四大业务条线的法务前置落地路径

结合近三年处罚高发领域,证券公司可针对性地在投行业务、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管理、交易监控四大条线推进法务审核前置。

1.投行业务:全链条嵌入,压实 “看门人” 责任

投行业务链条长、环节多、风险点分散,法务前置需覆盖立项、尽调、内核、申报、持续督导全周期。

(1)立项阶段:法务参与项目立项评估,重点核查发行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重大诉讼仲裁等基础法律风险,对存在重大合规瑕疵的项目行使一票否决权,从源头排除高风险项目。

(2)尽调阶段:制定标准化法律尽调清单与核查指引,明确关键事项的核查方法、证据要求与工作底稿标准;法务人员对重大合同、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知识产权等核心事项进行独立复核,不依赖项目组单方结论。针对近三年处罚中暴露的 “虚假交易”” 隐蔽关联方 ” 等问题,法务应运用资金流水核查、上下游穿透、工商信息交叉验证等手段,对业务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判断。

(3)内核阶段:强化法务内核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内核会议中法务人员对法律风险发表独立意见,不与业务部门业绩挂钩;建立内核意见跟踪落实机制,未落实内核意见的项目不得申报。

(4)持续督导阶段:改变 “重保荐、轻督导” 倾向,法务部门定期参与持续督导现场检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事项,发现风险苗头及时预警。

2.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下沉一线,强化过程管控

经纪业务触点多、频次高,风险分散在一线网点,法务前置的关键是将合规要求标准化、工具化、系统化,让前端人员 “照单操作” 即可满足合规要求。

(1)客户准入环节:将适当性管理规则内嵌至开户系统,实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产品风险等级匹配的系统自动校验,禁止人工绕过规则向客户销售不匹配产品。法务部门定期评估适当性规则的完整性,根据监管更新及时迭代。

(2)产品销售环节:法务统一审核产品宣传推介材料,明确禁止使用的表述与必须披露的风险点;对销售过程进行标准化管控,要求关键环节留痕,包括风险揭示的双录、客户确认文件的签署等。针对 “飞单”” 误导销售 ” 等顽疾,建立销售行为可回溯机制。

(3)分支机构管控:推行分支机构合规负责人派驻制,合规负责人直接向总部法务合规部门汇报,不受分支机构负责人考核干预;建立巡回检查与飞行检查机制,定期对营业部合同管理、客户档案、销售行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责。

3.从业人员管理:行为前置,筑牢执业底线

从业人员违规具有隐蔽性强、个体差异大的特点,法务前置需从制度约束、行为监测、文化培育三方面发力。

(1)制度约束前置: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明确禁止性行为清单与违规问责标准;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申报制度,要求员工本人及关联账户全部报备,未报备账户一律纳入异常监测。

(2)行为监测前置:运用技术手段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行全维度监测,包括办公通讯设备、交易系统操作、客户账户关联度等维度。重点监控从业人员与客户之间的异常资金往来、趋同交易、非工作时间登录系统等可疑行为,建立预警 — 核查 — 处置的快速响应机制。

(3)警示教育前置:将合规培训融入员工入职、晋升、年度考核各环节,定期通报行业处罚案例与内部违规案例,用 “身边事” 警示 “身边人”,让合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交易与反洗钱:智能监测,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针对交易类违法上升的监管态势,法务与风控、信息技术部门协同,构建智能化交易监控体系。

一是升级监控规则,从单一的价格异常、成交量异常,拓展至账户关联度、交易行为模式、资金来源去向等多维度分析,提升对新型操纵手法、隐蔽内幕交易的识别能力。

二是建立分层预警机制,对一般异常交易由营业部核实,重大异常由总部法务合规部门介入调查,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是强化内幕信息全流程管理,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并购重组、定期报告等敏感期进行专项监控,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扩散与利用。

 

五、结语

回顾 2023-2025 年证券行业行政处罚轨迹,可以清晰看到监管 “长牙带刺” 的决心与市场生态持续净化的趋势。对于证券公司而言,罚单不是终点,而是改进管理的起点。法务审核前置,本质上是将合规从成本中心转变为价值中心 —— 它不仅能帮助企业规避罚款、声誉受损等直接损失,更能通过规范化运营提升客户信任、夯实长期发展根基。

推动法务审核前置,需要公司层面真正树立 “合规创造价值” 的理念,改变 “业务冲在前、合规跟在后” 的传统模式,让法务与业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也需要法务团队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业务一线,在理解业务逻辑的基础上提供既合规又可行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简单说 “不”。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合规能力终将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那些率先完成法务前置转型、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的机构,将在新一轮行业洗牌中占据主动,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