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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IPO被否案例复盘:6家企业因流水问题折戟的共性教训

2025年A股IPO市场“严监管”态势持续深化,全年共有32家企业IPO申请被否,其中12家直接或间接因资金流水问题折戟,占比达37.5%。更值得警惕的是,38家企业因流水核查瑕疵被监管问询后主动撤回申报,占撤回总数的29%。从监管罚单来看,流水问题已成为IPO否决的“第一杀手”,涉及的违规类型集中在“虚假回款、体外资金池、关联方资金占用、核查穿透不足”四大类。

资金流水是验证企业财务真实性的“核心证据链”,监管层通过“全量穿透核查+现场督导验证”的方式,对流水异常零容忍。本文选取2025年6家典型被否案例,深度拆解其流水违规细节与被否核心原因,提炼六大共性教训,并提供可落地的合规应对方案,帮企业和中介机构避开IPO流水核查的“致命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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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家典型被否案例:流水违规细节与被否核心原因

1.案例1:华道生物(创业板)——虚构销售回款,构建虚假资金闭环

(1)企业背景:苏州华道生物主营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2021年申报创业板IPO,报告期内营收从3.2亿元增至5.8亿元,净利润年均增长22%。

(2)流水核心问题:通过“虚开发票+体外回款”构建虚假资金闭环。2019-2021年,公司向无业务往来的个体户虚开发票,再通过实控人控制的6家关联方账户取现,以客户回款名义存现至公司账户,累计虚增收入5.43亿元,占报告期营收总额的10.1%。

(3)违规操作细节:为应付中介机构核查,两次变更虚开发票对象——先从木材经营部变更为7名个人,后又变更为3家企业,多次红字冲销并重开发票。财务总监全程参与谋划,安排体外账户资金划转,形成“开票-取现-存现”的完整造假链条。

(4)被否核心原因:资金流水造假涉及金额大、持续时间长,构成欺诈发行。监管通过穿透核查关联方账户流水,发现资金从关联方流出后,短期内以“销售回款”名义回流至发行人账户,资金流向与业务实质完全脱节。

 

2.案例2:贝特电子(创业板)——隐瞒体外资金池,未配合中介尽调

(1)企业背景:东莞市贝特电子主营电子元器件制造,2023年申报创业板IPO,客户包括多家消费电子头部企业。

(2)流水核心问题:隐瞒报告期内存在的体外资金池,未如实告知中介机构,且未配合尽职调查。公司通过个人卡、关联方隐性账户归集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款项、发放员工薪酬,相关资金往来未纳入公司财务核算,形成“体外循环”。

(3)违规操作细节:在首轮问询回复中,公司声称“已规范个人卡收付行为,无未披露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但监管现场检查发现,体外资金池在审计截止日后仍持续运作。中介机构因未获取完整流水,未发现该违规情形。

(4)被否核心原因:蓄意隐瞒体外资金池,财务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发行上市条件判断。监管认为,发行人未配合尽调导致核查程序失效,无法验证财务数据真实性,构成实质性障碍。

 

3.案例3:定西高强(北交所)——个人卡往来频繁,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披露

(1)企业背景:定西高强主营风电紧固件生产,2024年申报北交所IPO,报告期内风电行业收入占比超90%,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达80.59%。

(2)流水核心问题:存在个人卡收付款、关键人员与供应商资金往来、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多重违规。员工配偶将个人卡借予供应商使用,实控人通过家族企业占用公司资金2500万元,用于采购木箱、办公用品等,未履行关联交易披露程序。

(3)违规操作细节:报告期内以“云信”“三一金票”等数字化债权凭证结算的金额从482万元激增至7339万元,部分凭证对应的回款资金流向关联方账户,形成隐性资金占用。公司在申报前紧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但未完整披露资金占用整改情况。

(4)被否核心原因:资金管理内控混乱,个人卡与对公账户混用,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充分披露。监管通过比对供应商流水与发行人付款记录,发现资金最终流向实控人家族企业,存在利益输送嫌疑。

 

4.案例4:泛源科技(创业板)——核查范围不足,流水核查程序失效

(1)企业背景:泛源科技主营汽车金属零部件加工,2024年申报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为中航证券。

(2)流水核心问题:中介机构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存在多项程序瑕疵。未核查发行人子公司部分账户,对实控人报告期内购买大额理财产品、证券期货产品的资金去向未充分核查,披露的资金用途与实际不符。

(3)违规操作细节:中介机构未执行双向核查程序,部分达到重要性水平的资金流水仅做单向核对,工作底稿中双向核查金额存在较大偏差。对实控人直系亲属与亲友之间的借款资金用途,未开展进一步穿透核查。

(4)被否核心原因:中介机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无法验证资金流水真实性。监管现场督导发现,未核查的子公司账户存在与关联方的异常资金往来,且实控人部分理财资金最终流向隐性关联方,构成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5.案例5:福特科(科创板)——未披露资金占用,流水与业务脱节

(1)企业背景:福特科主营半导体材料研发,2024年申报科创板IPO,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2)流水核心问题:报告期内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实控人通过控制的其他公司,以“在建工程预付款”名义占用发行人资金499.55万元;通过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向员工支付备用金等方式,额外占用资金58万元。

(3)违规操作细节:公司在申报文件中声称“已对资金占用等内控不规范事项整改完毕”,但监管通过核查供应商账户流水发现,部分采购款支付后未形成对应存货,资金最终回流至实控人控制的公司账户。

(4)被否核心原因:资金占用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内控整改流于形式。科创板对资金合规性要求严格,未披露的资金占用直接影响发行人诚信记录与财务真实性判断。

 

6.案例6:华理生物(科创板)——研发资金虚假支付,流水与成果不匹配

(1)企业背景:华理生物主营生物试剂研发生产,2024年申报科创板IPO,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2)流水核心问题:研发资金流水虚假,委外研发费用核算依据不充分。在委外研发项目已完成的情况下,向受托方支付金额高于实际使用金额,且无法提供对应的研发成果物;将总经理薪酬按50%计入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合理性不足。

(3)违规操作细节:核查发现,部分研发费用支付对象为无研发资质的空壳公司,流水显示资金支付后短期内转入实控人个人账户。公司研发人员存在“后期新增但无审批流程”的情况,研发领料与实验需求不匹配,进一步印证研发资金虚假。

(4)被否核心原因:研发资金流水与科技属性不匹配,财务数据失真。科创板聚焦硬科技,研发投入真实性是审核核心,虚假的研发资金流水直接否定其科创属性达标资格。

 

二、六大共性教训:流水核查的“致命陷阱”

1.教训1:资金闭环造假——最易触发“欺诈发行”红线

6家案例中,华道生物、贝特电子均存在“资金闭环造假”行为,通过体外账户、个人卡构建虚假资金流,匹配虚增的收入和利润。这类行为的核心特征是“资金流出-回流”形成闭环,且与业务实质无关联。

监管识别这类造假的关键手段的是“穿透核查资金流向”:通过比对发行人、实控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账户流水,追踪资金最终去向。一旦发现“资金从发行人流出,经多环节周转后回流至实控人或关联方账户”,直接认定为财务造假,否决概率100%。

 

2.教训2:核查穿透不足——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成主因

泛源科技、华理生物的被否,核心责任在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失效。共性问题包括:未覆盖子公司、隐性关联方等关键主体账户;未执行“日记账-流水”双向核对程序;对实控人理财、投资等资金去向未穿透;对异常交易仅做表面核查,未追溯业务实质。

2025年监管强化“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明确要求流水核查需覆盖“发行人及子公司、实控人及三代亲属、核心董监高、关键岗位员工、主要客户供应商”,任何环节的核查缺失都可能导致项目被否。

 

3.教训3:内控形同虚设——个人卡、体外资金池是“重灾区”

定西高强、贝特电子的案例显示,财务内控缺陷是流水违规的根源。个人卡收付款、体外资金池、无审批资金划转等行为,直接导致资金流水与财务核算脱节,无法验证收入、成本的真实性。

监管对内控的要求是“实质有效”,而非“纸面合规”。即使企业在申报前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但未从制度上杜绝个人卡使用、体外资金循环,仍会被认定为“内控整改不到位”,构成发行障碍。

 

4.教训4:关联方资金管控缺失——隐形占用、利益输送难逃核查

定西高强、福特科的案例暴露了关联方资金管理的漏洞:实控人通过家族企业、隐性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未履行披露程序;资金通过供应商、员工备用金等渠道间接划转,掩盖关联关系。

监管通过“工商信息穿透+资金流水比对”,能精准识别隐性关联方。只要存在“关联方账户与发行人账户频繁大额往来,且无合理业务背景”,即认定为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直接影响发行条件。

 

5.教训5:异常交易无合理解释——小额、高频异常同样触发问询

6家案例中,多项“小额异常交易”未得到合理解释,最终成为被否导火索:如华理生物的小额研发费用支付给空壳公司,福特科的员工备用金最终流向关联方,定西高强的大额现金交易无明细支撑。

监管对异常交易的判定“不设金额阈值”,核心看“是否有合理业务背景+充分证据支撑”。常见的异常交易包括:大额取现无合规用途、无合同付款、资金支付后短期内回流、模糊用途支出(如“咨询费”“服务费”无成果物)。

 

6.教训6:研发/募投资金流水失真——科创板审核“零容忍”

华理生物的案例凸显了科创板对研发资金流水的特殊要求:研发费用支付对象资质、资金流向、成果物需形成闭环。将非研发支出计入研发费用、委外研发无实质成果、研发资金流向关联方等行为,均会被认定为“科创属性不达标”。

监管核查研发资金流水的核心逻辑是“资金流-业务流-成果流”匹配:研发费用支付需对应具体研发项目,资金流向需与研发合作方资质匹配,最终需形成专利、实验数据等成果物,三者缺一不可。

 

三、合规应对策略:避开流水核查“雷区”的实操方案

1.企业端:提前规范资金管理,构建合规基础

(1)全面清理体外资金循环:①立即停用所有个人卡收付业务,将体外资金池资金全部纳入公司财务核算,形成专项整改报告,说明整改时间、措施、效果。②对报告期内的个人卡往来、体外资金划转,逐笔说明原因、金额、整改情况,确保无遗留风险。

(2)强化关联方资金管控:①梳理全口径关联方(包括实控人三代亲属、隐性关联方),建立关联方名单并动态更新。②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信息披露”程序,资金往来通过对公账户进行,禁止通过供应商、员工等渠道间接划转。

(3)规范异常交易管理:①建立“异常交易审批制度”,对大额取现、无合同付款、模糊用途支出等,需履行额外审批程序,留存完整支撑材料。②对报告期内的异常交易,提前准备“交易背景说明+证据链”,包括合同、物流单据、成果物(如咨询报告、研发数据)等。

(4)夯实研发资金合规性(科创板企业重点):①研发费用归集需准确,禁止将高管薪酬、生产支出计入研发费用;委外研发需核查合作方资质,签订正式合同,留存完整研发成果物。②建立“研发资金流水台账”,明确每笔研发支出对应的项目、用途、成果,确保“资金流-业务流-成果流”匹配。

 

2.中介机构端:强化穿透核查,筑牢核查防线

(1)表现:认为系统可100%识别异常,取消人工复核,导致“系统未覆盖场景”(如银行手工调整余额无凭证)的异常漏检;

(2)规避策略: 设定“人工复核比例”:对二级预警案例,按30%比例抽样复核;对一级预警案例,100%人工复核; 建立“异常案例库”:将系统漏判的异常案例(如特殊调整凭证)录入库中,定期更新系统规则(如新增“银行手工调整余额”的校验逻辑)。

(1)构建全主体核查范围,无死角覆盖:①必查主体:发行人及子公司(含注销账户)、实控人及配偶、核心董监高、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员工(销售、采购、研发)。②延伸核查:主要客户/供应商、实控人三代亲属、关联方及隐性关联方、研发/委外合作方。③特殊核查: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银行账户,实控人理财、证券、期货账户,确保资金去向可追溯。

(2)执行严格核查程序,确保证据闭环:①双向核对:对达到重要性水平的资金流水,执行“银行日记账→资金流水”“资金流水→银行日记账”双向核对,确保无遗漏、无偏差。②四流匹配:核查“合同+发票+流水+资产/成果”一致性,重点验证交易对手方、金额、时间、用途的匹配性。③现场验证:对大额交易对手方进行实地或电话访谈,核查其资质、实际经营情况,确认交易真实性。

(3)建立异常交易筛查机制,精准识别风险:①量化筛查指标:单笔交易超500万元、季度累计超1000万元、同一对手方月度交易超5次、模糊用途支出超200万元。②重点筛查类型:资金流向关联方未披露、资金支付后短期内回流、向空壳公司支付大额资金、研发/募投资金流向非约定用途。

(4)完善工作底稿,留存核查痕迹:①完整留存流水核查工作底稿,包括账户清单、流水原件、核查记录、异常交易说明、访谈记录、函证回函等。②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说明,明确问题性质、核查结论、整改建议,确保核查痕迹可追溯。

 

3.问询回复:聚焦“真实性+合理性”,强化证据支撑

(1)流水异常问题回复模板:①核心结构:异常事实(时间+金额+对手方+交易内容)→ 交易背景(业务实质+合规依据)→ 证据链(合同+发票+成果物/物流单)→ 整改措施(如适用)。②避坑要点:避免笼统回复“无利益输送”,需用具体数据、证据支撑合理性;对资金流向分歧,通过穿透核查说明最终去向。

(2)重点问题针对性回复:①资金占用:说明占用原因、金额、期限、整改措施、是否已归还、无后续占用承诺。②体外循环:披露循环形成原因、涉及金额、整改过程、整改后内控措施,证明无复发风险。③研发资金异常:说明研发项目背景、合作方资质、资金使用明细、研发成果,匹配“资金-进度-成果”逻辑。

 

四、结语

2025年IPO监管对资金流水的核查,已从“形式核查”升级为“实质穿透”,核心逻辑是“通过流水验证财务真实性、内控有效性、发行条件达标性”。6家被否企业的案例证明,任何“心存侥幸”的违规操作都难逃监管慧眼,而中介机构的核查失职更是会直接导致项目失败。

对企业而言,需从申报前1-2年启动资金规范工作,清理体外循环、规范关联方往来、强化内控建设,将“合规基因”植入日常运营;对中介机构而言,需摒弃“重发行轻核查”的思维,执行“全主体、全流程、全穿透”的核查程序,用扎实的证据链支撑核查结论。

未来,随着监管技术的升级,“大数据+人工智能”将成为流水核查的重要手段,资金流向的追踪将更加精准高效。企业和中介机构唯有坚守“真实合规”底线,提前规避流水核查的“致命陷阱”,才能在IPO审核中顺利过关。